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职业教育发展迈向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2-04-26 16:08:5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本次修订明确:①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规模不低于高职10%;②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③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第五十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人民网也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现在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扶持政策也在不断地完善,现在选择中职的学生,今后也可以继续升学上**或本科,继续深造,也可以在掌握一定专业技能之后,选择进入社会进行磨炼。选择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值得一看!安徽省对口升学内容全知道
  
  这个社会需要各种人各种职业,英雄不论出处,高低不分贵贱。不管是出自职校、技校,还是高校,最重要的是教育与受教育的学习交流的过程,而不是拼那些双**,985或是国家级重点职校的名头。
  
  安徽万通高级技工学校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主管,招生层次包括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主要培养高技能人才,与中专、**同等层次。
  
  报读安徽万通高级技工学校,助学政策:
  
  1、学费减免政策:享受免学费政策中级技工班2800元/学年,高级技工班3600元/学年;
  
  2、建档立卡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1500元/学期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表现优异者有机会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4、中职市级奖学金和市级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市级奖学金和市级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励志奖助学金**3000元;
  
  5、学院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更多资讯

报名指南

学校地址
学费咨询
选择专业
在线报名

关于万通

学校概况
来校路线
图看万通
万通视界
设施设备

校园动态

学院新闻
行业新闻
就业资讯
招聘信息

就业服务

招聘信息
五重就业服务
四项就业指导
创业帮扶体系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学校微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699号

电话:0551-6420 6420

Copyright © ahwtqx all rights reserved.皖ICP备11000586号-2皖公网安备 34019002600120号